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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绍兴市区首届元宵彩灯设计制作大赛的公告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6-01-11

转载自(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为传承和弘扬传统节日文化,营造春节、元宵节期间欢乐祥和、喜庆热烈的节日氛围,激发绍兴市民共同的家园情怀,传承中华文脉,共享非遗保护成果,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遗中心)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首届元宵彩灯设计制作大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作品要求

1、本次参赛的彩灯须由作者自行设计并制作,不可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

2、作品须为手工制作,表现内容健康向上,造型独特,制作精良,体现民间彩灯制作的传统技艺。

3、直径不小于30公分、高度不低于50公分;制作尽可能采用轻质材料为主,并配电灯源,如led灯、节能灯等不发热光源(不能用白色光源),悬挂式彩灯并应在顶部设置悬挂点。

二、参赛对象

市区有关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三、评奖事项

1、作品评奖。作品按参赛对象分成集体作品(由单位选送)、个人作品(允许多人合作,合作者不超过3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工艺美术师作品(区级以上传统美术或传统技艺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具有工艺美术师职称的作者选送作品单列一个小组)三类。

2、奖项设置三类作品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以具体参赛作品数量确定,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3、评奖标准

1)设计巧妙,造型美。4分。

2)主题鲜明,有内涵。2分。

3)制作精良,质量好。4分。

4、颁奖。2016年2月22日18:30—19:30在绍兴市非遗馆举行颁奖仪式,由主办方通知获奖作者代表参加。

四、作品报送

1、参赛选手填写作品登记表(请登录绍兴市文化馆网站或绍兴市非遗中心网站下载,网址:(www.sxqunwen.com;www.ichshaoxing.com),于规定时间把作品送绍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人民西路26号)。接收作品时,主办单位将组织评委当场筛选,质量较差的作品不予接收。

2、送件时间:2016年1 月25日9:00—16:00,逾期不候。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赛的优秀作品将作为2016年“春节·元宵灯会”的展览彩灯,于2 月7日至2月22日在绍兴市非遗馆展出。展览结束后,统一在2月24日9:00—16:00领回作品。逾期不领者,由主办方统一处理。

2、如作品在活动期间有损坏不作赔偿。

3、2月22日18:00—20:00将在绍兴市非遗馆举行元宵猜灯谜活动,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加。

4、联系人:肖梁,85132957,18657598661;王心愿85228910,18657597618 。

附件:

绍兴市区首届元宵彩灯设计制作大赛作品登记表

绍兴市文化馆(绍兴市非遗中心)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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